廣州海珠區公司注冊申請公司、企業注冊需要安裝以下的流程:
一、申請公司登記,應遵循下列程序辦理:
1、擬訂公司商號,到工商注冊分局一樓注冊大廳,查詢商號與注冊公司名稱是否相重。取得商號不相重的證明;
2、在一樓注冊大廳名稱核準科申請名稱預先核準,領取注冊表格;
3、準備公司注冊的各種資料。其中需由有關部門審批的項目,辦理審批。內資公司應向具有法定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辦驗資。
4、材料備齊后到一樓注冊大廳受理窗口申報:
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外資企業、外商承包企業、外商承包工程、外國銀行深圳分行、三來一補項目、外地外商投資企業來深設立的分支機構、辦事機構、外國(地區)駐深辦事機構的由注冊大廳外資窗口受理;或到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工商室受理。
5、按受理回條約定的時間依時到注冊大廳發照科查詢結果,領取執照。
二、公司注冊資本的有關規定:
(一)內資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
(1)以生產經營為主:50萬元;
(2)以商品批發為主: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30萬元;
(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10萬元;
(5)發起式股份有限公司1000萬元;募集式設立:5000萬元;其他規定:
(1) 投資性公司:1000萬元;
(2) 集團有限公司核心企業500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不少于3500萬元;
(3) 建筑房地產業公司500萬元;
(4) 倉儲業公司200萬元;
(5) 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飲食業的公司100萬元;
(二)外商投資企業最低注冊資本:
(1)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不能低于100萬元,其中外方至少占25%;
(2)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3000萬元,其中外方至少占25%;
(3)外資銀行深圳分行至少4000萬元;
(4)投資性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美元。
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應遵守如下規定: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萬美元。
(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投資總額在1250萬元美元以上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美元。
(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上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200萬美元。
四、各類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注冊收費標準如下:
(1) 公司注冊時按注冊資本收費,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按總額的1‰收取,超過1000萬元,超過部分按0.4‰收取,超過一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費。注冊資本增加按注冊資本增加額收費,其他變更每次收費100元;
(2) 分支機構(門店、工廠)設立注冊收費300元,變更100元;
(3) 外商承包工程企業按年承包管理費累計5%收費;
(4) 外國(地區)港、澳、臺公司(企業)駐深辦事機構注冊費為600元,變更費300元;
(5) 三來一補,注冊費24元;
(6)補發執照收費50元,副本收費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