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注冊公司三大誤區
發布時間:2016-10-26
對于創業者,或者說即將成為創業者的人來說,在注冊公司時需要注意哪些誤區呢?
一、新設公司,即使沒有經營,也是需要編制報表和納稅
1、申報公司自領取營業執照,在次月開始就得進行納稅申報,就算是沒有發生任何業務,也要報稅,沒有發生經營業務或是收入少的可以進行零申報申請,但是一定要按時納稅;
2、納稅人沒有按規定的期限納稅申報的辦理跟納稅資料報送的,或是扣繳義務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所在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與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內進行改正,視情節程度處2000以上10000以下的處罰。
二、注冊資本不是越大越好,需要跟企業經營規模等情況大致匹配
公司認繳出資額是公司設立的條件之一,注冊資金不是越高于好,需與企業經營規模等情況大致匹配。而注冊資本過大的不利影響有:
1、公司的注冊資本過大而且沒有出資到位,是股東對創立公司沒有盡的出資義務;對其他出資已到位股東可能會存在違約的責任;
2、不利于引進新的股東、而且股權轉讓稅負會比較高;
3、減資程序繁瑣;
4、資金沒有出資到位將由可能影響股利的分配。“股東依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在資本新增時,股東有權優先依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公司的全體股東約定不依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是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三、貨幣并不是唯一的出資方式
除了貨幣,非貨幣如實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專利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標權等,以及還可以債轉股、已設公司的股權等都可以作為出資(股權置換)。
創業者必須要知道的注冊公司三大誤區的內容大致概述如上,廣州海珠區公司注冊提醒創業者需要更新觀念,量力而行,認繳的注冊資本需跟企業的發展需求相匹配,不必作繭自縛、一味追求所謂的“高大上”。